关于印发《北京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》的通知发表时间:2025-04-22 11:32 各相关单位: 为立足新发展阶段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加快促进本市老字号创新发展,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、消费促进、质量管理、技术创新、品牌建设和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,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、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,市商务局、市文化和旅游局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市知识产权局、市文物局联合制定了《北京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 特此通知。 北京市商务局 2025年4月22日 北京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立足新发展阶段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贯彻落实《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》(商流通发〔2022〕11号)等文件精神,加快促进本市老字号创新发展,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、消费促进、质量管理、技术创新、品牌建设和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,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、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,参照《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》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六条 北京老字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 第三章 申报与认定 第八条 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原则上每年认定新一批次北京老字号名录。北京老字号申报和认定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由市商务局发布通知。 第四章 动态管理 第十五条 北京老字号企业的企业名称或其商标发生以下变化的,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向住所地区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并详细说明发生变化的理由: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区级各相关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老字号知识产权、历史网点、文化遗产的保护,为老字号文化传承、技艺改造、改革创新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,组织开展老字号宣传推广活动。 相关解读: |